國際調解院提升香港國際地位

Dr Joseph Leung

香港要發展成為亞洲以至世界調解中心需要仍是有一段距離, 更多持分者的努力耕耘是必需; 然而, 近年特區政府已經不斷努力播下更多種子, 務求可見將來能夠達到遍地開花,例如曾經與國際商會(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合辦了為大學生而設的國際調解比賽, 設立「西九龍調解中心」等, 都是一些非常適合的發展,對推動調解有莫大裨益。

早前特區政府表示, 中國倡議設立國際調解院, 並打算以香港作為總部, 而籌備辦公室將於明年開展工作, 包括組織相關國際公約的談判。對於發展調解多年的香港而言, 無疑是打了一支強心針, 奠定香港在國際調解的地位。

據了解, 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是中國根據「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聯合聲明」設立, 負責就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國際公約等事項組織展開政府間談判。以多邊協商締結條約為基礎的政府間國際組織, 目的是以和平友好方式解決爭議、處理分歧, 為各類國際爭端提供友好、靈活、經濟、便捷的解決方案。有關倡議的起源, 與非洲國家埃塞俄比亞興建大壩, 跟鄰國埃及和蘇丹發生紛爭有關。

國際調解院對港人而言是全新概念, 甚至連倡議的存在亦未必知道。現今世界有各種各樣的國際紛爭仲裁機構, 諸如海牙國際仲裁庭、國際商事法庭等, 惟沒有專責調解的國際組織, 中國倡議設立國際調解院, 可以填補這一空白, 同時也是國家參與全球治理及制度構建的重要一步。

總括而言, 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設在香港, 筆者相信主要考慮到其優越的地理位置及便利的營商環境, 特別是香港的法律體系成熟, 在提供包括調解方面的法律服務獨具優勢, 北京中央支持國際性組織總部設在港, 是國家史無前例的創舉, 不單顯示北京中央對香港建設成為國際法律服務和爭議解決中心的信心及支持, 更反映香港過去多年来在國際解決爭議發展努力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