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調解及其對社會的深層意義 (下)
根據新加坡司法部數據, CMC的運營成本遠低於法庭審理, 每宗案件平均費用僅為訴訟的十分之一, 這不僅節省了公共資源, 還減輕了當事人的經濟負擔。新加坡的“CMIO”模式(華人、馬來人、印度人及其他種族)融入調解, 調解員靈敏應對文化差異, 避免誤解加劇衝突, 從而減少因族群對立引發的社會成本。
新加坡的成功還得益於政府支持和法律框架。《社區糾紛解決法》為調解提供法律保障, 允許頑固性糾紛轉介法庭, 但以調解為優先, 確保資源高效分配。政府通過教育和媒體推廣調解文化, 使居民在糾紛初期選擇調解, 減少訴訟意願, 從而降低整體社會成本。此外, 新加坡結合傳統與現代的調解方式, 例如以“長者”角色介入, 利用亞洲文化中的尊重傳統促進和解,同時遵循標準化程序, 確保公平透明, 這種模式提高了調解的接受度, 進一步節省了社會資源。
其他地區的經驗同樣顯示調解在降低社會成本方面的潛力。在加拿大, 多倫多的St. Stephen’s Community House提供免費調解服務, 專注於鄰里和家庭糾紛, 通過基層參與減少對抗性, 節省了大量司法和警務資源。在澳洲, 新南威爾士州的社區司法中心通過靈活調解模式和公眾教育, 使調解成為首選方式, 據報每年為當地政府節省數百萬澳元的訴訟費用。這些案例表明, 專業化調解結合社區參與能有效降低社會成本。
香港近年積極推動社區調解, 例如2024年《施政報告》提出的“社區調解先導計劃”。筆者認為過渡性房屋項目為社區調解的發展提供了獨特機遇。自2018年起, 香港政府與非政府組織合作推出過渡性房屋, 例如紅磡「善匯」等項目, 至2024年已入住一週年。這些社區居住密度高、居民背景多元, 易因生活習慣差異引發糾紛, 例如共用設施使用或噪音問題。據了解, 過渡性房屋管理單位如已開始試行調解機制, 例如善導會已經建立了一種三層基制名為「善解員」的調解計劃, 在某些項目中培訓居民擔任調解員, 協助解決邨內小型糾紛。調解不僅化解矛盾, 還促進新舊居民融合, 降低因衝突導致的警務或社會服務成本。通過在過渡性房屋推廣調解, 香港可建立以社區為本的糾紛解決模式, 增強社會凝聚力。
香港可借鑑新加坡經驗, 結合過渡性房屋的本地實踐, 推動社區調解發展。建議包括:建立專業化調解中心, 配備多語言調解員, 應對多元人口需求; 制定專門法規, 為調解提供法律保障; 加大資金投入, 與非政府組織合作, 推廣調解文化, 尤其在過渡性房屋社區開展培訓和宣傳; 為調解員提供文化敏感性培訓, 處理跨族群糾紛。這些措施可降低司法和社會成本, 同時提升過渡性房屋社區的和諧度。
總結而言, 社區調解通過快速、低成本的糾紛解決方式, 顯著降低司法資源消耗、人際關係破裂和公共安全隱患等社會成本。新加坡的成功經驗顯示, 制度化運作、多元文化策略和政府支持是關鍵。香港及其他地區可借鑑這些做法, 結合本地實際, 推動社區調解的發展, 從而構建更和諧、成本效益更高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