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調解院落戶香港 : 機遇與挑戰 (下)
儘管國際調解院的成立為香港奠定了重要基礎, 但要真正成為國際調解中心, 香港仍需在多個方面補充和完善自身條件。
基礎設施與技術支持的強化:國際調解院總部設於舊灣仔警署, 預計2025年底或2026年初投入使用; 然而, 硬件設施的現代化程度和技術支持能力仍需提升, 例如引入人工智能支援遠程調解、案件管理和數據分析, 以應對跨地域爭端的需要。
調解文化的本地推廣:儘管國際調解院有助於推廣調解文化, 但香港本地對調解的認同度和普及程度仍較低。相較於訴訟和仲裁, 部分市民和企業仍傾向傳統方式解決爭端。政府和相關機構需加強宣傳, 突出調解的優勢, 如自願性、高效率及保密性。
單純成立國際調解院為香港提供了成為國際調解中心的歷史性機遇,但這並不足以讓香港完全實現這一目標。首先,國際調解院的運作初期可能主要聚焦於亞洲和非洲地區的爭議解決,缺乏歐美國家的廣泛參與可能限制其全球影響力[3]。香港需要通過持續的外交努力和國際推廣,逐步吸引更多國家加入,以增強調解院的代表性和公信力。
其次, 國際調解院的成立雖然為香港帶來了制度和經濟上的優勢, 但其長期成功取決於香港自身在法律、人才、技術和文化推廣方面的配套能力。僅靠調解院的「名牌效應」無法解決香港在高端調解人才儲備、國際法律框架適應性及本地調解文化普及等方面的不足。香港必須主動應對外部勢力試圖「去國際化、去功能化」的挑戰, 利用調解院總部作為重心, 強化其國際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
更重要的是, 國際調解院的運作細節仍有待締約國商議, 香港政府及各界人士的具體角色尚未明確。這意味著香港需要在未來與調解院密切合作, 確保其政策和資源配置能夠支持調解院的長期發展, 而不僅僅是作為一個總部所在地。 總括而言, 國際調解院的成立無疑為香港成為國際調解中心奠定了重要基石, 彰顯了其在國際法治領域的獨特地位; 然而, 僅靠這一機構的落戶並不足以讓香港實現這一目標。香港仍需在法律框架、專業人才、國際參與度、基礎設施及調解文化推廣等方面持續努力, 並通過與國際調解院的緊密合作, 逐步建立全球調解標準和公信力。只有在這些條件逐步完善的情況下, 香港才能真正成為亞太區乃至全球的國際調解中心, 充分發揮「一國兩制」下的制度優勢, 為國際和平與爭端解決作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