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電子化大勢所趨

Dr Joseph Leung

隨著數碼轉型影响各行各業, 一些傳統的専業及相關服務亦開始终審視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例如法院及相關法律機構, 事實上全球各地法院逐步由紙本系統轉型, 善用更多資訊科技, 從而加快法庭程序, 其優勢除了環保效益外, 檔案處理及法庭程序電子化。

還看全球司法機構電子化, 新加坡可謂全球公認的先驅, 早於1997年便採用電子檔案處理系統, 而世界銀行亦曾經讚揚當地的”法庭自動化”是全球最佳範例之一。從新加坡法院文件顯示, 她們經歷超過20年發展後, 其法院系統已經有效解決了案件積壓的問題, 被譽為達到”世界級”水平。除了積極為法律專業界別提供充分培訓, 協助業界適應改變, 已於在2018年約三分之二律師事務登記並使用電子檔案處理系統, 而在2019年世界銀行將新加坡法院列為全球最具效率的法院, 當地平均只需164天便可解決一宗商業爭議, 較香港快57%。

無容置疑, 新加坡政府的政策一向都是先知先覺, 她們明白自己擁有一個多元的社會,隨著人口增長, 磨擦自然多了, 故此近年積極推動調解, 去年甚至將鄰里糾紛調解機制電子化,市民毋須親自上法庭,能夠透過互聯網遞交投訴表格、查明個人權利及付款,及在網上得到法庭調解員協助。調解員透過電腦進行工作, 便能够有效地處理更多個案。此外, 新加坡在2018年2月設立一站式入門網站處理小額索償的民事爭議, 讓爭議各方在展開正式索償程序前, 評估訴訟理據, 並透過網上對話進行調解。這個內置的調解機制有助在訴訟前解決部分個案, 從而減少案件數量。

新加坡政府能夠大力推動資訊科技與法庭現代化改革, 主要是她們很早就電子檔案處理安排制定立法框架; 為法律專業界別提供所需的培訓和誘因, 協助業界適應司法系統電子化; 以及新加坡的電子政府基建整體成熟完善, 筆者認為更重要是她們明白不應該停留於「舒適區 Comfort Zone」, 只有積極向前才能夠擁有競爭力。

反觀香港, 特區政府到去年才宣布撥款4,000萬港元成立法律科技基金, 向每間小型律師事務所資助最多50,000港元, 購置資訊科技系統, 坦白而言, 距離整個生態環境推向電子化仍然很漫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