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調解有助解決鄰里糾紛

Dr Joseph Leung

常言道「遠親不如近鄰」, 然而香港地人煙稠密, 居住環境密集, 加上近日異常炎熱的天氣 易生摩擦, 鄰里關係往往形同水火。鄰里間在日常生活的不同範疇中, 很容易出現各類型的糾紛, 常見鄰里糾紛包括噪音、光滋擾、衞生、塵埃、煙霧或臭氣、滴水和滲水等。根據相關政府部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 在過去四年半平均每年分別接獲約36,000宗投訴。

由於鄰里糾紛類別繁多, 具體負責處理糾紛的政府部門以糾紛的性質而定, 視乎個案的性質和複雜程度, 部門須以專業知識和技術處理糾紛(例如漏水), 包括進入處所進行專業調查和測試, 以確定滋擾源頭和釐清責任。因此, 有關的政府部門會根據實際情況、相關法例和指引作出跟進, 以不同形式處理不同糾紛; 然而, 相信不用多說也能夠想像成效如何?

雖然過去民間一些組織已經設立相關調解服務,例如香港家庭福利會在 2001 年 7 月設立調解中心推廣使用調解服務,提供相關服務以解決家庭成員、同事和鄰里之間的衝突,可惜成效不彰,部份原因是欠缺具體性、長遠策略性的計劃, 由於部分調解機構較關心處理調解個案, 及培訓課程等事宜, 故此他們只以蜻蜓點水方式去處理, 欠缺力度。

筆者認為在未有既定方案之前, 不妨參考鄰國的做法。新加坡早於多年前已經設立社區調解, 成效顯著。當地首個社區調解中心是律政部於1998年成立, 目的是提供經濟而有效的途徑解決社區糾紛。根據中心的資料, 過去二十年處理超過九千宗個案, 超過七成順利解決; 而中心靠義工調解員來調解糾紛, 讓居民達成雙方可接受的方案, 節省不少時間和費用。每次調解會議通常只花一兩個小時, 爭端一般經過一次調解便可解決。

該中心獲新加坡國際調解學院認可, 成為合資格鑑定機構, 提供達國際水準的調解培訓與資格鑑定課程。為了加強社區糾紛解決框架, 新加坡於2015年10月1日成立了鄰里糾紛仲裁庭, 目的主要是處理調解無效, 長期懸而未決的糾紛。 仲裁庭可根據情況判處最高二萬新加坡元的賠償, 發出強制令規定必須履行的行為, 指示一方道歉, 或下達其他附加庭令。 總括而言,筆者認為特區政府可以考慮透過現時成立的關愛隊,加深了解各區潛在的社區糾紛,在糾紛萌芽時已經透過相關政府部門資源去解決,加上未來區議會積極的參與,必定能夠建構有效的社區調解網絡,締造更和諧的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