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調解守則》完成修訂對調解員與調解培訓的影響 (上)

Dr Joseph Leung

一、背景

律政司工作小組於2024年底完成對香港調解規管制度的全面檢視,並於2025年完成持份者諮詢後,敲定七項建議,包括:調解在港繼續作為非持牌活動、毋須強制發牌;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香港調評會」,HKMAAL)維持作為業界主導的認可及監管機構,惟角色及職能獲強化擴大;透過修法賦予香港調評會在當事人未能就調解員人選達成共識時的法定委任權;並由香港調評會全面主導《香港調解守則》(下稱《守則》)的檢視、管理及施行。政府亦自2025年2月起在所有政府合約加入調解條款,帶頭推廣「調解為先」文化。香港調評會已於2026年4月公布修訂版《守則》,並同步更新調解協議範本;相關法例修訂草案則預計於2026年下半年提交立法會。

二、主要修訂內容

  • 回應調解實務新發展:修訂反映近年調解員處理複雜、跨境及多方糾紛所累積的經驗,令條文更貼近現行業界慣常做法。
  • 涵蓋科技應用:因應網上及混合模式調解漸趨普及,《守則》新增就相關操守及程序的指引,包括身分核實、資料保密及電子紀錄處理等議題。
  • 強化專業標準:整體提升對調解員專業操守的要求,以提升服務一致性及公信力。
  • 確立香港調評會的主導地位:有別於過往由多個業界機構共同採納的模式,今後《守則》的持續檢視、管理及施行將全面由香港調評會負責,令更新機制更具延續性。
  • 為未來紀律機制鋪路:香港調評會表示將檢視投訴處理及紀律框架,並探討在兼顧保密原則下公布紀律裁決個案,以提升透明度及公眾信心,惟相關安排仍在完善中,未必已全數反映於是次修訂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