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規管乃大勢所趨

Dr Joseph Leung

無人機發展多年, 用途廣泛已是不爭的事實, 隨著無人機研發技術逐漸成熟, 製造成本大幅降低, 無人機在各個領域得到了廣泛應用, 除軍事用途外, 還包括農業植保、電力巡檢、警用執法、地質勘探、環境監測、森林防火以及影視航拍等民用領域, 更會用於樓宇檢查、測量,甚至播種,及飛行表演等, 其適用領域還在迅速拓展。

有人認為無人機是人類航空產業的2.0版, 航空1.0版以人為主, 人不是乘客(客運)便是機師(貨運), 而航空2.0版開始以物為主, 成為物聯網 (IoT) 的一個環節, 人的角色逐漸淡出, 航空產業從人流、物流、進入了資訊流的產業。

雖然無人機在商業應用上有巨大潛力, 但如何在推動科技創新與保障公眾安全及私隱之間謀求平衡, 將成為世界各地監管當局的新挑戰; 故此特區政府提出《小型無人機令》於今年7月16日刊憲, 明年6月1日生效。新例會按無人機重量及使用形式, 分3類規管, 對飛行高度、速度及駕駛員資格等均有限制; 其中乙類無人機操作, 更要求駕駛員考牌後, 獲民航處批許可才可使用。據了解, 有持分者形容條例相當「辣」,要獲民航處批出許可難度高, 符合要求亦相當「燒錢」, 有人甚至認為使用直升機較無人機還要便宜。

自2019年以来, 各地均有機場因無人機入侵而影響運作, 新加坡樟宜機場附近發現無人機, 以致一條跑道緊急關閉 10 小時,近 40 個航班延誤, 上千旅客行程受阻。立例規管無人機已成世界趨勢, 事實上海外國家如美國、新加坡、泰國等國家也就規管無人機實施註冊制度, 新加坡一個由政府組成的建議小組, 提出包括國民及遊客在內的所有無人機使用者, 在新加坡境內使用 250 克以上無人機前必須註冊, 並建議費用不應超過 20 新元, 而無人機註冊制度最遲今年底展開, 以確保用家意識到個人責任。根據新加坡現行無人機法規, 任何人在未取得許可的情況下, 不得在機場/空軍基地 5 公里範圍內控飛無人機, 也不得飛高過 200 英尺, 違者可被罰款最高 2 萬新加坡元及最高 1 年監禁。

至於美國, 早於2012年前對民用無人機的使用已作出不少限制; 故此,無人機主要用於研究及培訓活動, 而民用無人機操作者亦須按個別情況, 需要先向聯邦航空局(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申請許可。 總括而言, 無人機規管乃大勢所趨, 只可惜其關注點均以公眾及航空安全, 註冊制度追查無人機操作者及擁有人的身份, 許可證審批程序, 列明禁飛區域及釐清執法權力等事宜, 而較少處理私隱問題, 筆者期望未来各地政府在制定無人機規管時, 能够涵蓋更多私隱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