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爭議多 解決有良方

Dr Joseph Leung

互聯網成為企業一部分已是無容置疑,要成功地連繫互聯網,必須在這個複雜的網絡世界取得擁有權,要取得擁有權就必須從域名註冊處中成功地取得一個域名。基本上域名註冊是以先到先得的安排方式,不少知名企業會發現自己的域已被他人註冊為域名。這種將其他企業的商標註冊為域名的行為通常被稱為「域名搶註」,此行為往往透過以高價向該企業或其競爭對手出售已註冊的域名,企圖從該企業的商譽中獲利。

商標權人如欲主張域名侵犯商標權而應予註銷或轉讓給商標權人者,根據UDRP(United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 規定,應向域名爭議解決機構提出投訴。目前接受UDRP爭議投訴的機構有: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仲裁與調解中心(WIPO 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Center)、亞洲域名爭議解決中心(Asian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Centre)、美國國家仲裁協會(National Arbitration Forum)及捷克仲裁法院網路爭議仲裁中心(The Czech Arbitration Court Arbitration Center for Internet Disputes)。 投訴將由上列各個域名爭議機構交由具處理域名爭議專長的獨任行政專家組裁決投訴是否成立,投訴人亦可選擇交由三人專家組進行裁決。

對於域名爭議而言,仲裁是一個更具成本效益的解決方法。所有地區頂級域名「.hk」或「.香港」(「香港域名」)的註冊人須受《域名爭議解決政策》(《爭議解決政策》)約束。在每一份使用及註冊香港域名的協議中,均包含《爭議解決政策》,要求註冊人接受強制仲裁程序。換言之,任何人如要註冊任何香港域名,首先必須同意遵守《爭議解決政策》,並接受透過強制仲裁程序解決與該香港域名有關的潛在爭議。目前,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是香港唯一認可就香港域名的提供域名強制仲裁程序的服務機構。

隨著電子商貿的普及,更多不同形式的在線爭議將會相繼出現,特別是與知識產權和資訊科技相關的領域更受關注。故此,香港若然要成為首屈一指的智慧城市,相關的法例保障是不可缺少,更要支持及推廣專業機構如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協助解決香港及國際的電子商務爭議及相關在線爭議解決,從而凝聚國際企業來港設立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