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奇老鼠」版權對企業的啟示

Dr Joseph Leung

筆者相信「米奇老鼠」(Mickey Mouse)必定是全球其中一個膾炙人口的卡通人物, 過去95年不單影響了很多代人的成長, 為迪士尼帶來豐厚的商業利益, 亦奠定其市場地位; 然而, 相關的肖像版權限期已於2023年12月31日屆滿, 意味著任何人都有權使用米奇的形象生產商品或進行創作, 而毋須徵詢迪士尼許可或支付版權費用。

事實上, 企業若擁有成功的知識產權確實能夠帶來非常可觀的收入, 以米奇老鼠為例, 由於已經成為標誌性的形象, 深入人心; 加上各種印有米奇肖像的產品上, 多年來為迪士尼帶來800億美元的收入。除了迪士尼, 其他企業如 Microsoft微軟, IBM 都是成功例子。

當企業選擇以知識產權作為資產及帶來收入, 必定要小心分析及衡量其知識產權的潛力, 事關世上並沒有免費午餐, 要擁有知識產權是需要付出成本, 米奇的版權之所以能夠延長95年之久, 依靠的是迪士尼公司背後強大的律師團隊。據了解, 迪士尼總法律顧問艾倫·布拉弗曼(Alan N. Braverman)曾經於2016年撰文披露, 迪士尼法務部大約有350名律師, 包括首席律師、普通律師、專利法執業律師、首席執行律師、和專責電視和電影業務的律師等。

上世紀70年代, 當時的美國版權保護期限是56年, 意思是迪士尼在1984年就會失去米奇老鼠的版權, 在法律團隊的強力游說下, 美國國會1976年通過版權修正法案, 作品版權在創作人身後再加50年才過期, 匿名作品或公司作品的保護期同時亦延長至75年。

版權修正法賦予的創作作品的75年版權期限即將在1998年届滿時, 迪士尼再次展開游說活動, 國會於是在1998年通過《著作權年限延長法案》(Sonny Bono Copyright Term Extension Act, 簡稱CTEA), 訂明凡於1923年前創作的作品, 版權期限全部終止; 而1923年後創作的作品, 版權年限延長至作者去世後70年, 並且將團體作者的著作權年限延長至「創作後120年」或「公開發表後95年」。

由此可見, 知識產權對企業具有策略性的意義, 當中權利可以保護企業的創新和獨特性, 並為企業帶來許多好處, 可以幫助企業保護其產品和服務, 防止競爭對手抄襲或模仿。此外, 知識產權還可以幫助企業獲得更多的收入, 例如通過授權或出售其專利技術。

由於知識產權有不同的形式來保護, 例如專利可以保護發明, 商標可以保護商標標誌, 著作權可以保護文學、音樂、藝術等, 企業需要細心分析及了解, 才作出合適的選擇。